全院研究生:
《关于做好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》请查看原通知链接https://www.ygb.sdu.edu.cn/info/1011/9436.htm,提交学院的材料和截止时间如下:
1.继续攻读博士学位(含本校硕博连读研究生)、因休学等原因就读时间延长的研究生填写《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继续贴息证明》,同时提供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录取公示网址或其他相关证据。
2.所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,包括申请继续贴息的学生,都需要填写《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》。表格可以电子版填写,签名部分必须为手签。
《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继续贴息证明》及录取证明材料提交电子版,《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》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(扫描成PDF),纸质版提交至知新楼B903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yjs@sdu.edu.cn。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5月13日上午10点之前。
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继续贴息证明.xlsx
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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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10日